劳务派遣,又称人才派遣或人才租赁,它是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,旨在简化用工单位复杂人事管理事务,上世纪70年代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,原先许多落后的用工形式制约了中国企业的发展 , “劳务派遣”这种用工形式创造性地填补了中国市场经济需求的空缺,可以说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。 美国在1971年就颁布了《人才派遣业的法律》,日本政府也于1985年发布了《人才派遣法》,中国在2008年颁布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用法律来定义和规范劳务派遣行为。 半个世纪以来,美国的劳务派遣员工已占到总就业人口的50%,西欧则超过30%,日本也达到了总就业人口的五分之一,中国则以每年至少20%的速度在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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